人民法院案例库:网约车司机隔夜醉酒驾驭机动车载客行为的处理

liukang20244天前716

在片面方面,隔夜醉驾相较于喝酒后当即驾驭的景象,行为人醉驾的片面志愿并不激烈,其之所以醉驾,首要原因是对自己体内酒精没有彻底代谢、仍处醉酒状况的知道不行,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彻底不能知道。人体酒精代谢需求一个进程。头晚很多喝酒,次日晨起有头痛、厌恶等宿醉反响,酒精代谢后的产品经过呼吸、尿液等排出体外,还能闻到“酒气”,是大多数人的生活经验。从知道要素看,行为人只需凭生活经验,对自己没有彻底醒酒的状况有必定知道即可,不要求其精确知道到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的详细数值。《醉驾定见》第十二条对血液酒精含量不超越150毫克/100毫升,不具有从重处理景象的醉驾行为,已规矩能够确定为情节明显细微、危害不大,若隔夜醉驾仍构成违法,一种景象是血液酒精含量超越150毫克/100毫升,醉酒程度高,此刻行为人辩解不清楚自己仍处醉酒状况,与其严峻醉酒的生理状况不符;另一种景象是血液酒精含量在80至150毫克/100毫升,醉酒程度一般,但具有《醉驾定见》第十条规矩的从重处理景象,此种状况就不归于情节明显细微、危害不大。因而,行为人依据喝酒量、间隔时长、身体状况等要素,明知自己依然处于醉酒状况,或许明知自己或许处于醉酒状况而持听任心态的,具有相应违法成心,不能仅单纯依据“隔夜”现实即否定行为人的违法成心。

其二,被告人孙某华不契合宣告缓刑的条件。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矩:“关于被判处拘役、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,一起契合下列条件的,能够宣告缓刑……(一)违法情节较轻;(二)有悔罪表现;(三)没有再违法的风险;(四)宣告缓刑对所寓居社区没有严重不良影响。”尽管孙某华认罪认罚、率直等罪后情节契合“有悔罪表现”的要求,但其违法时的行为表现不归于“违法情节较轻”。首要,依据《醉驾定见》第十四条规矩,血液酒精含量超越180毫克/100毫升的,一般不适用缓刑,表现了对醉酒程度较高、闯祸风险较大的醉驾行为从严惩办的精力。孙某华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93.9毫克/100毫升,已超越180毫克/100毫升。其次,《醉驾定见》第十条规矩了15种从重处理的详细景象,其间一种景象是“驾驭机动车从事客运活动且载有乘客”,表现了对客运活动从业人员安全驾驭职责的更严要求,对不特定乘客人身产业安全的加强维护。此处规矩的“客运活动”,是指以盈利为意图运用机动车运送旅客的活动,既包含依法获得营运答应的客运活动,也包含未获得营运答应的客运活动。此处规矩的“载有乘客”,是指醉驾期间实践载有乘客,既包含抄获时载有乘客,也包含乘客下车之后被抄获的景象。本事例中,孙某华作为网约车渠道司机,接单运送旅客,归于从事客运活动;其不只在被抄获时载有乘客,还在被抄获前已完结2个载客订单,彻底契合上述规矩的从重处理景象。孙某华醉驾行为具有一项“一般不适用缓刑”景象、一项“从重处理”景象,不该确定醉驾违法情节较轻。

入库编号2024-06-1-055-046孙某华风险驾驭案——网约车司机隔夜醉酒驾驭机动车载客行为的处理关键词 刑事 风险驾驭罪 隔夜醉驾 营运活动 从重处理根本案情2023年11月21日23时30分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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